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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平顶山食言去年建污水处理厂 曾向省里承诺

宝丰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完的水排入排洪沟,流入下游

平顶山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项目还在施工

省政府曾多次强调,凡是污染减排目标不能完成的,取消当地政府及主要领导、分管领导当年一切评先、评优资格

和省政府签下目标责任书,要求在去年年底前建成的三个污水处理厂,到现在都还在建设中。

4月22日,中原环保世纪行采访团在平顶山追问工程滞后原因,一直未得到明确答复,不光正、副厂长一头雾水,连市、县领导也答不上来。

督察

都未按期完工

4月22日,中原环保世纪行启动仪式一结束,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储亚平就带一队采访团奔赴平顶山。

在宝丰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处,沉淀池里钢筋杂乱堆放,几名工人正在施工。

据悉,此项工程专门处理集聚区产生的工业和生活污水,已获得国家环保专项补助资金1428万元,并纳入政府目标责任书要求,去年年底就应该建成验收。

不过,对于这个要求,该污水处理厂的正、副厂长都一头雾水。

副厂长张鹏展在通报工程进度时表示,二期工程去年10月份开工,预计今年5月中旬完成土建,10月份调试完毕,“比预定工期提前一个月完工”。

为什么工期和政府目标责任书要求不一致?厂长李孟林说,因为中间涉及厂址变更,影响了时间,“但我们拿到国家补助金是去年5月份,按照18个月的工期要求并不超时。”

采访团第二站是平顶山市。

在平顶山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项目工地,同样是一片施工场面。

据悉,该项目不仅列入政府环境目标责任书,也是省委、省政府的十大民生工程——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之一。按照责任书要求,这里应该在去年11月底建成投运。

该工程投资商任俊杰表示,该工程预计6月份完工,前期因为安全评价和施工图审批等原因,延后了7个月。

据悉,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也被纳入政府目标责任书,应于去年年底建成验收,但目前也在土建阶段。

影响

工程延期,直接影响下游饮水

据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周文献介绍,横贯平顶山的湛河属于淮河支流,下游就是周口、漯河,所以平顶山市的水污染防治,直接关系到漯河、周口两座城市百姓的饮水安全问题。

李孟林说,宝丰县产业集聚区目前每天大约产生3000吨污水,一部分污水管网已经接过来在一期处理,由于二期没有建成投用,其余的先由企业自行解决。

就在这个处理厂门口,处理完的水直接排入一道排洪沟。排洪沟的上游来水水质黏稠,呈青灰色,散发出一股异味,而这里的水将汇入北汝河再进入湛河。

据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天顺介绍,目前平顶山市每天产生生活污水30万吨,但处理量在28万吨左右。

这也意味着平顶山这几个污水处理厂晚投用一天,一天就会有2万吨污水直排流入湛河。

为啥完工日期延后?市、县政府都说不知道

为什么签订了政府目标责任书后,污水处理厂工期仍然延后?

储亚平强调,平顶山的污水处理厂不能如期交付使用,将影响整个布局,因为事关下游几个城市的用水,必须引起重视。

最后,平顶山市公用事业局局长陈光明站出来承认,工期滞后除了施工条件滞后等客观原因,主观上有资金不到位、部门重视不够等原因。不过据了解,相关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均已到位。仅仅承认重视不够就可以吗?

省政府曾多次强调,凡是污染减排目标不能完成的地方,将按照有关规定,取消当地政府及主要领导、分管领导当年一切评先、评优资格;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,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年薪挂钩处理,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;未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省辖市、扩权县,如在限期内仍然整改不到位,其主要领导、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。

针对此次督察情况,周文献表示,不论什么原因,未完成政府责任目标,都应受到处罚。对没有按规定完成责任目标的,省政府及省环保厅将会对相关地方政府进行约谈、发函,对涉及项目挂牌督办,甚至对涉水项目进行限批。

而在偃师市商都西路的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厂,按照国家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,从今年7月1日起,氮氧化物实行每立方米100毫克的新标准,超标排放的将予以关停。由于规模小,经济效益差,该企业至今没有投资建设脱硝设施。目前1号、2号两台机组的烟气排放量按照新标准来算,超标七八倍。

省环保厅副厅长宋丽英表示,当前雾霾天气严重,我省正在推进大气污染治理,今年还将实施“蓝天工程”,电厂脱硝对于大气质量至关重要。该企业今年6月底前如果未建成脱硝设施,必须停产;在脱硝设施建成后验收前,不许生产。